本地區企業的老舊廠房和倉庫普遍存在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建筑私搭亂建的現象;并且一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或擅自改變生產、倉儲物品火災危險性的現象。例如,民用建筑改廠房,廠房改民用建筑、倉庫,倉庫改廠房,丁戊類廠房改甲乙丙類廠房等。此類場所在消防安全管理、建筑耐火等級、建筑內部防火分隔、消防設施設置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筆者結合所在區域的消防監督管理情況,就老舊廠房和倉庫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由于經濟發展的需要,前期當地政府招商引資的許多項目普遍存在企業建設及使用時未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手續,企業違規建設、使用、經營現象普遍存在,導致大部分企業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隱患,此類隱患不但整改資金投入大,更涉及拆除建筑、停產停工等難題。
建筑耐火等級是由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可以衡量建筑物在火災發生時的耐火程度?!督ㄖO計防火規范》中對不同火災危險性的工業建筑耐火等級有明確的規定,例如規定甲、乙類廠房建筑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丙類廠房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等。但本地區許多火災危險性為丙類的廠房和倉庫為鋼框架彩鋼板結構,鋼梁、鋼柱、墻面、樓板等建筑構件未進行防火處理,耐火等級僅為四級,甚至部分廠房、倉庫為可燃夾芯板材搭建,極易燃燒。
廠房和倉庫在生產、倉儲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防火分區最大允許面積差別很大。例如,將火災危險性為丁類的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作為火災危險性丙類的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使用時,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由不限減少為8000m2;將火災危險性為丁類的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作為火災危險性丙類1項的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倉庫使用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占地面積為4000m2,倉庫每個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為1000m2?!督ㄖO計防火規范》中明確規定了生產或儲存區域設置辦公場所、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的防火分隔要求,以及不同使用功能場所設置在同一棟建筑內的防火分隔要求。然而在使用過程中,企業受利益驅動,且缺乏相關的消防專業知識,導致防火分區劃分不合理和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問題普遍存在。
廠房和倉庫在生產存儲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不同耐火等級、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之間,防火間距的差別也很大。例如,火災危險性為甲類的單、多層一、二級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2m,當其中一個廠房改變使用功能作為民用建筑使用后,防火間距就變更為不小于25m;當其中一個廠房為三級耐火等級時,防火間距就變更為不小于14m。此外,企業為了自身經營方便,私搭亂建的現象也非常普遍,此類消防安全隱患占用了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現象。
部分企業的廠房和倉庫變更了生產和倉儲物品的火災危險性或建筑使用性質。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變更后的建筑在消防車道、室內外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筑防排煙系統及安全疏散設施等消防設施上的設置標準與原有建筑差別很大。例如,部分火災危險性為丁類的倉庫改為火災危險性為丙類的倉庫后,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建筑面積最多超過1500m2就必須設置自動滅火系統,而火災危險性為丁類的倉庫消防設施設置并無此要求。此外該建筑還可能存在消防車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的設置標準改變問題,以及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供水量改變問題。
部分企業的負責人缺乏消防安全意識,不熟悉法律法規規定應該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對建筑消防設施缺乏維護保養,對員工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檢查走過場,導致企業的消防設施大多處于癱瘓狀態。更有部分企業的廠房和倉庫由于經營不善,不再自主經營,把單個廠房或倉庫分租給多個小企業做廠房和倉庫使用。這些小企業大多生產規模小,管理混亂,電氣線路存在私拉亂接及違規動火作業的現象,且不同使用功能的場所之間未進行有效防火分隔,極易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對一些火災危險性較高,人員密集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政府要掛牌重大火災隱患進行督辦。同時政府應定期組織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并解決企業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針對一些前期未批先建的招商引資項目,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幫助企業整改火災隱患,并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逐步減少此類企業的火災隱患存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的原則,以及“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摸清企業隱患底數,逐一制定隱患和整改責任清單。同時,要約談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督促其落實單位的主體責任,讓企業自覺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職責,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主動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政府應組織相關行業部門開展老舊廠房和倉庫消防安全專項執法檢查,依法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治理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隱患,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消防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提升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要重點排查九類問題:第一,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第二,查違規搭建易燃可燃彩鋼板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問題;第三,查鎖閉堵塞疏散樓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問題;第四,查防火分區過大、防火分隔不到位、電纜豎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問題;第五,查消防設施損壞停用、消防給水系統關閉問題;第六,查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的問題;第七,查占用防火間距的問題;第八,查違規敷設電氣線路、違規動火作業問題;第九,查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要大力宣傳廠房和倉庫的典型火災事故教訓,加強對重點人群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并在當地主流媒體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公開曝光,形成強大輿論聲勢,倒逼企業整改隱患問題。同時要健全完善舉報獎勵渠道,加強舉報人員信息保密,鼓勵廣大群眾和企業從業人員舉報火災隱患,切實形成監督合力。
要推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將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行業系統綜合考評體系,與日常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考評。要堅持監督檢查和指導服務相結合,幫助企業研究制定針對性、實效性的整改措施,切實解決企業老舊廠房和倉庫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提升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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